以法威求权威 以作为树地位 |
| |
引用本文: | 丁建明.以法威求权威 以作为树地位[J].江苏统计,2000(10):47-48. |
| |
作者姓名: | 丁建明 |
| |
作者单位: | 如皋市统计局!226500 |
| |
摘 要: | 7月10日-14日,我们随南通市统计局卢前局长、毛卫华副局长前往镇江、常州等地考察学习了他们以法行政、以法治统的工作经验。通过考察学习,我们进一步认清了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地位,看到了统计工作的前途、希望。 一、观念更新提高快,思想解放力度大 在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这问题上,镇江市统计系统着重解决了特殊论、畏难论、无为论思想,澄清了这三种模糊认识。针对“特殊论”思想,即有的同志认为统计执法与其他行政执法,有着质的不同,统计执法直接牵涉到各级领导的政绩,因此,执法难度和阻力之大,非其它行政执法可比,镇江市…
|
关 键 词: | 统计法制工作 执法检查 统计法律 违法行为处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