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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股份合作社内部能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吗?
引用本文:文 婷,张应良.土地股份合作社内部能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吗?[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20,20(1):52-60.
作者姓名:文 婷  张应良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 401331) and (西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5ZDA02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创新团队项目(SWU1709115);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18SKB029)
摘    要: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促进资本与农地结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上具有独特优势。通过对普通社员与核心社员在土地股份合作社不同发展阶段的可选策略的讨论,分析合作社不同发展阶段利益联结机制的特征,并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仁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案例研究后提出:土地股份合作社坚持“退社自由”原则有利于保护普通社员的基本权益,但不利于在合作社内部形成“风险共担”机制,要在保证普通社员基本权益的同时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应该充分利用计提公积金这一手段,不允许社员退社时退回公积金或许是有利于土地股份合作社内部形成“风险共担”机制的一个可尝试的方法。

关 键 词:土地股份合作社  利益联结机制  组织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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