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利之研究——对专利法第六条的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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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建平,刘宇.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利之研究——对专利法第六条的质疑[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9(2):2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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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建平 刘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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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 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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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务发明创造是受雇人在履行其职务时产生的体现单位意志的智力活动成果,包含劳动关系和职务发明创造关系两个法律关系。职务发明创造关系的产生以劳动关系为基础,以履行职务义务为条件。受雇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但不受劳动关系的约束,独立于职务义务之外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本人。现行专利法第六条违背了民事主体之间的公平原则,不利于实现专利法的立法目的。本文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其加以完善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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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务发明创造 专利权利 专利法 |
收稿时间: | 2003-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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