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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官员“为官不为”的 产生机理及治理对策
引用本文:盛明科,罗娟.基层官员“为官不为”的 产生机理及治理对策[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89-94.
作者姓名:盛明科  罗娟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8VSJ101)
摘    要:“为官不为”是官员个体行政行为与其职位要求不相匹配,游走于法律底线之上和道德标准之下的一种不良政治现象。官员“为官不为”行为孽生于行政责任隐性模块内部结构发育不良,行政责任主体意识、能力、信仰等隐性模块内部结构要素的不健全,还受限于行政责任制度、体制、机制等显性维度的失灵。治理当前基层官员“为官不为”现象,必须进一步强化官员责任认知教育、加强官员理想信念教育、优化行政责任体制机制,建构行政责任隐性模块和显性模块的强内聚弱耦合结构,为“为官有为”保驾护航。

关 键 词:为官不为  行政责任  基层官员  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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