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纪检监察证据是指纪检机关在查处违纪案件过程中所获得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实务界和法学界对纪检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问题主要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折中说三种基本观点。纪检材料中客观性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已经获得法律的明确认可。纪检材料中的主观性证据,往往需要由检察机关重新搜集,并存在例外。言词材料在法理、法律和实践上都存在模糊空间。纪检材料证据资格分析的前提性问题包括纪检程序的正当性问题、法律界限及其例外、纪检材料的证明作用辨别。言词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作用应重新构建,具体包括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主体互认、程序衔接和证据种类衔接。同时,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线索交流机制、案卷移送机制和人权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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