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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独立性与更高的经理人报酬—业绩敏感度——基于薪酬辩护假说的分析和检验
引用本文:谢德仁,林乐,陈运森.薪酬委员会独立性与更高的经理人报酬—业绩敏感度——基于薪酬辩护假说的分析和检验[J].管理世界,2012(1):121-140,188.
作者姓名:谢德仁  林乐  陈运森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编号为20100002110060);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建项目的研究成果
摘    要:本文提出并初步实证检验了"薪酬辩护假说"。首先,本文论证提出了薪酬辩护假说,并基于它提出了薪酬辩护假说之子假说——当经理人有着薪酬辩护需求和较强能力影响公司薪酬政策制定时,在薪酬辩护净效用增加的情形下会通过经理人报酬—业绩敏感度的提高来为薪酬做"结果正当性"辩护。本文对此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在经理人薪酬辩护需求强烈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相对于经理人没有兼任薪酬委员会委员的企业,经理人兼任薪酬委员会委员的企业经理人报酬—业绩敏感度显著更高,且经理人兼任薪酬委员会委员与更高的报酬—业绩敏感度之关联主要出现在相对薪酬较高、相对业绩较好和公司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公司之中,这说明经理人报酬—业绩敏感度之提高是出于经理人薪酬辩护之需,是经理人自利行为的表现。本文为经理人的薪酬辩护假说提供了初步的经验证据。需指出的是,虽然本文的假说推断和发现与主流代理理论预期不一致,但本文的研究并不意味着从经济后果来看,经理人兼任薪酬委员会委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代理成本更高。

关 键 词:薪酬辩护  薪酬委员会  独立性  经理人  报酬—业绩敏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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