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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人体器官犯罪——对《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的理解
作者姓名:谢鹏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摘    要:由于我国器官捐献数量跟实际需要之间存在巨大的缺口,所以很多人铤而走险,以至于器官犯罪现象十分严重。《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主要涉及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而第二、三款主要涉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侮辱尸体罪的相关内容。对该条款的理解,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这里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争议问题进行探析。

关 键 词:组织行为  强迫  欺骗  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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