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基本权利双重性质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重构
作者姓名:刘春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张如果立论基础无法脱逸于传统的权利义务视角,就无法真正在理论上突破现有的藩篱。学界应从宪法层面的基本权利入手,通过对基本权利双重性质的分析,来重新审视我国立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探寻其立法理念,进而从宏观上重新建构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关 键 词:基本权利  主观公权利  客观价值秩序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