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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律人才的培养与法学教学方法的革新
作者姓名:王爱民
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北京,100101
摘    要:
在加入世贸组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统一司法考试机制的建立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背景下,检讨并反思我国现行法学教育理念、目标、法学教学方法中存在的问题,认为法学教育应定位为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与法律职业伦理;为培养职业法律人才,法学教学方法的采用应认真对待“讲授式教学法”(LectureMethod)、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本土化”、推广“诊所式法学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

关 键 词:教学方法  法律人才  本土化  诊所式法学教育
文章编号:1002-3240(2005)01-0125-05
修稿时间:200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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