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养老保障改革1997年与2004年的对比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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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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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吉林,长春市,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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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提出要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2007年参保人数突破2亿人,比2002年增加5400多万人。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扩大到11个省份。吉林省作为养老保险纳税大省,从执行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决定到2004年落实养老保险的全国试点执行新的规定,其中使普通百姓最为敏感的就是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金额的变化,本文以例题的方式向大家阐释了新旧制度下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的变化。作者指出了1997年养老保险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论述了2004年吉林省实行改革后,在实践中产生的一些新变化。主要在于做实了个人帐户,对于提前退休问题有所遏止,扩大了保险的覆盖面等。论文对于推广吉林省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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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保险 养老金 改革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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