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路径——以应用法学学科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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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艳兵.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路径——以应用法学学科为视角[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1(5):6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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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艳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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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讲师,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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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在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准入门槛过低,与职业技能教育脱节,欠缺通识教育,欠缺职业伦理教育等缺陷。立足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治水平,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应当避开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路线之争,从微观层面上去探讨如何培养能与社会有效对接的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人才。应用法学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根本目标,坚持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系统教育和分类教育相结合的路线,走出了一条人才培养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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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培养模式 应用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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