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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理”及“礼”,从“仁”到“公”——中国古代道德观念形成溯源
作者姓名:朱宝信
作者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地区卫生局 463000
摘    要:
中国人追求“天人合一”的思想境界,最终目的是让人在通晓明白了天地人生的普遍法则之后,自觉自动地以最佳的方式去处理天与人之间的关系。既然天与人相互为用,不可分离,而天、人的运动进化和天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又遵循同一的法则,那就会产生这样一种思想;人与天不是敌对的,而是相近的。人为了表现自身、发展自身和完善自身,当然需要对天地自然进行认识、作用和征服。但是,这样的活动要以不破坏天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为限度,即人的实践活动所造成的后果不能危及人的生存、生产和生活。如果人一味地对天征服和索取,就有可能破坏天地自然正常的运动变化,长此下去,人就有可能失去赖以生存的根基。因此,人在对天作用和改造的同时也要对其关心和养育。要做到这一点,就必得对人自身提出各种要求,使人成为一个既有道德理想,又有知识学问的人,这样的人,就是孔子所主张的君子。天地人生的进化发展遵循同一的道,而同一的道在天地自然万事万物以及社会人伦生活日用中则表现为不同的方式,“道”的这种各个不同的、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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