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内法规义务、道德义务、法律义务之间的辩证关系——基于社会主义道德义务连续性的逻辑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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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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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结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党内法规、道德、法律都要通过对行为主体设定义务来达到对主体行为的规范。科学认识党内法规义务、道德义务、法律义务三者之间在范围上、在层次上的逻辑关系,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协调,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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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党内法规义务 道德义务 法律义务 义务的层次性 |
Analyzing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among Statute Obligation,Moral Obligation and Legal Obligation within the Party:Based on Logic Survey of Continuity in Socialist Moral Oblig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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