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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市场监管强权抑或放权的路径选择——以美国保险广告监管制度为重点
引用本文:李青武,于海纯.论政府市场监管强权抑或放权的路径选择——以美国保险广告监管制度为重点[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5(4):108-113.
作者姓名:李青武  于海纯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29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规划项目:“保险消费者保护制度及实施研究”
摘    要:保险广告虚假宣传是中国当下保险销售误导的主要表现之一。监管机构在保险市场领域,是"有为"还是"无为"、是"放权"还是"强权"的抉择,取决于社会公共利益优先保护的需要,这是政府监管市场经济的理念。"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其本意是指政府通过实施一系列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优先、市场经济效率次之的监管措施,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美国在保险广告领域的监管制度构成,充分体现了上述市场监管理念,对廓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指导保险监管机构树立正确监管理念、治理保险广告误导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 键 词:社会公共利益  保险广告  市场监管  保险消费者  销售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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