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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变”之争和“主义”之辩下的保守与激进——“保守主义、自由主义、激进主义”三分法商榷
引用本文:何卓恩.“常”“变”之争和“主义”之辩下的保守与激进——“保守主义、自由主义、激进主义”三分法商榷[J].学术月刊,2011(4).
作者姓名:何卓恩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近代中国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关系研究”(07JJD77010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学术界常用保守主义、自由主义、激进主义三分法来描述近代中国主要思潮,实际上这种来自西方的描述方式并不适合于中国近代。中国近代思潮经历了以常变之争为主轴到以主义之辩为主轴的演变。在前一时期,主要表现为文明变迁上保守主义、调适主义、激进主义的历时态推进;在后一时期,主要表现为在建国目标上民族主义(保守的理想)、自由主义(温和的理想)、共产主义(激进的理想)的共时态竞合。而在行为手段方面,保守方式、渐进方式、激进方式的分歧则贯穿前后。这三种情况下所显示的保守与激进,有着截然不同的内涵。

关 键 词:“常”“变”之争  “主义”之辩  保守  激进  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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