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事主语“N之不V”句宾语前置说辨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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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剑英.受事主语“N之不V”句宾语前置说辨惑[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3(4):133-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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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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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与教育技术系,广东,江门,529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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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受事主语‘N之不V’句”包括三类情况:“N之不V”为独立的单句、充当句子中的一个成分、为复句中的一个分句,以往语法研究者及有关教材都将“N之不V”句视为宾语前置句,将“N”看成“V”的前置宾语;但通过深入的辨析证明,这些句子是受事主语句,受事主语“N”在语义上都有着突出其现象,强调其客观事实的作用。因此,凡受事主语“N之不V”句式,都不能用“不V N”句式(即宾语后置句)来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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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N之不V句 受事主语句 宾语前置句 语义 |
收稿时间: | 2008/4/28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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