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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事主语“N之不V”句宾语前置说辨惑
引用本文:郭剑英.受事主语“N之不V”句宾语前置说辨惑[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3(4):133-135.
作者姓名:郭剑英
作者单位: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与教育技术系,广东,江门,529090
摘    要:“受事主语‘N之不V’句”包括三类情况:“N之不V”为独立的单句、充当句子中的一个成分、为复句中的一个分句,以往语法研究者及有关教材都将“N之不V”句视为宾语前置句,将“N”看成“V”的前置宾语;但通过深入的辨析证明,这些句子是受事主语句,受事主语“N”在语义上都有着突出其现象,强调其客观事实的作用。因此,凡受事主语“N之不V”句式,都不能用“不V N”句式(即宾语后置句)来替换。

关 键 词:N之不V句  受事主语句  宾语前置句  语义
收稿时间:2008/4/28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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