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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关系
引用本文:傅林.试论我国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关系[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3).
作者姓名:傅林
作者单位:天津商学院法律政治系
摘    要:我国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种关系基本上是可行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尽快制定《人大监督法》,在明确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上下级之间应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更好地发挥宪法所赋予的监督职能

关 键 词:人大常委会  立法监控  人事监控  分工  配合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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