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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侵权法上的雇主责任
引用本文:周友军.论中国侵权法上的雇主责任[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3(2):69-74.
作者姓名:周友军
作者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19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专家对第三人责任制度研究"
摘    要:《侵权责任法》总结了既有立法的经验,于第34条和35条确立了完整的雇主责任制度。雇主责任不同于法人的机关责任,义务帮工责任已经被雇主责任吸收,而国家赔偿责任属于特殊的雇主责任。我国的雇主责任采替代责任原则。雇主责任的主体就是雇主,雇主身份的认定要考虑各种特殊情况,如劳务派遣等。在雇员自身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雇主对雇员追偿权的行使应当受到限制。

关 键 词:雇主责任  雇主  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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