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信用证软条款及其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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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丽娜,程斐璐.浅谈信用证软条款及其防范[J].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3):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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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丽娜 程斐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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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30;上海紫江集团,上海,201100;东华大学理学院,上海,20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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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用证主要分为不可撤销和可撤销信用证两大类。然而实践中却产生了另一类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所无法调整的信用证,即软条款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有两个特点:(一)受益人议付货款时,除提供贸易合同规定的单据外,还须提供或满足信用证中约定的其他单据或条件;(二)而这些单据或条件是受益人/卖方无法通过自己单方履约行为来获得/满足,而是受到买方/开证申请人或第三方行为意志的制约。对信用证软条款的处理应以预防为主,并时刻注意运用合同与相关法律的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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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用证 软条款 风险 分析 防范 |
修稿时间: | 2006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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