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理权有待规范——浅析股东委托书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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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德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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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江西南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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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政策的规定,为我国实行委托书收购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胜利股份第二大股东广州通百惠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大量征集“股东授权委托书”的方式,代理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这是我国《证券法》出台以后,第一次明确而大规模地运用“委托书收购”的方式。很显然,我国相继出台的政策法规为“委托书收购”这一做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委托书收购”的实施,对股份制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问题。 一、“委托书收购”的优点 第一、可以节省成本。通百惠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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