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背景下的行政复议体制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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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青斌,蔡刘畅.机构改革背景下的行政复议体制变革[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8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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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青斌 蔡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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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政法大学 法治政府研究院;2.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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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点课题(17SFB100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17@ZH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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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8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现行行政复议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机构改革为复议体制的变革带来了新的契机。行政复议体制的变革,应在顺应机构改革的要求并充分吸收行政复议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由设立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复议局作为同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原则上将行政复议权集中到各级政府,并明确党的机构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复议被申请人的认定和复议管辖,以及取消部分行政复议终局裁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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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构改革 行政复议 体制 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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