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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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乃菲莎·尼合买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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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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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16日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各境内外上市公司应在2002年6月30日以前,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章程,聘请适当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据此,我国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已经是大势所趋。这对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上市公司的市场运作,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由于独立董事制度来源于英美法系国家,与我国的资本结构、法律传统等各方面差异太大,笔者认为照搬英美国家的独立董事制度并不符合我国的现有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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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独立董事 监事会 兼收并蓄 |
文章编号: | 1009-5330(2003)04-00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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