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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督信仰维度对法治的追问
引用本文:汪小珍.从基督信仰维度对法治的追问[J].太平洋学报,2007(5).
作者姓名:汪小珍
作者单位:汕头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摘    要:我们正面对的社会危机是整体性的,而这个整体性危机与宗教信仰和法律信仰的丧失有关。真正的法治需要人们对法有至上感、可信赖感、神圣感及对法制之于我们人类的自由幸福有可依托感。但是现实情况绝不容乐观。法律自身如何能被“信仰”?法律自身如何能“至上”?法律自身如何能“神圣”?法律自身如何堪承保障人类自由幸福之重任?法治怎能自我完善?法治的完善不在自身乃在对于超验真理的坚信,只有这种坚信才能使人生发仁爱、公义、责任感、使命感,使人类不仅能够制定良善的法律,而且能够忠心地遵从和执行法律,建立善义的社会秩序,使人们共享公义的生活。法治的完善以爱为它的最高价值目标,但法治本身并不能生产爱;惟有以牺牲之爱成全律法的基督是我们真正的自由之源、爱之源,基督的牺牲之爱能够带给人们仁爱的能力,只有这种爱能够胜过世界短暂的利益之争,法治的所有理想在基督信仰里得以成全。法治与基督信仰的完美联结是我们可以向往美好社会、美好生活的智慧选择。

关 键 词:法治  基督信仰  责任感  使命感  法律至上  神圣

Minute Examination of Legal Administr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hristian Faith
Wang Xiaozhen.Minute Examination of Legal Administr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hristian Faith[J].Pacific Journal,2007(5).
Authors:Wang Xiaozhe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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