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对官吏贪污受贿的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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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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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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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宋代初年,在五代时期贪污成风贿赂公行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宋朝政府官吏“承五季(代)之习”,贪污腐败的情况相当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宋史·刑法志》)不仅地方官吏借职务之便大多“黩货厉民”,中央政府的重要官员,甚至国家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的官员,也有不少人“罔顾宪章”进行种种经济犯罪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宋太祖赵匡胤和其后的宋太宗赵光义,由于“亲见五代贪吏恣横,民不聊生”,更怕重蹈五代各朝由于吏治贪污腐败造成国运短夭的复辙,曾相继采取有力的措施,对政府官吏的贪赃枉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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