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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认领制度的适用疑难及解决
引用本文:游文亭.《民法典》认领制度的适用疑难及解决[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120-127.
作者姓名:游文亭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法学院
摘    要:认领是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法律途径,与亲子关系推定、婚生否认、准正等制度共同构成完整的亲子关系法律系统。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认领制度作出的是一般性规定,对于任意认领、强制认领、认领否认、准正等制度的实际操作规范未加明确。德国和瑞士的认领法律体系,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领的适用细则有借鉴意义。认领制度的解释适用,应当以血缘关系为必要,兼顾维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安定性,且不得与子女最佳利益相冲突,以确保非婚生子女的亲属权益。因此,需要加强理论支撑,结合实务经验,从而对认领制度加以准确理解适用。

关 键 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亲子关系  非婚生子女  任意认领  强制认领  婚生否认  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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