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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的思考
作者姓名:罗玉辉  程恩富
作者单位:1. 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构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研究”(22ZDA076);
摘    要:
推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不仅能够增强制度稳定性,提升农民对土地预期,发挥更好的激励作用,还可为未来的政策调整和制度变革预留空间。但这项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再延长30年是沿用第二轮的承包关系,不重新分地,还是再延长30年,按照农村人口的变化结构,合理调整承包关系重新分地?为科学解决这一问题,未来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应慎重考虑土地政策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科学处理好“生不增死不减”问题、“土地确权”历史问题、“三权分置”的土地流转问题并及时答复农民未来土地政策问题。同时,应在未来5年时间内,从“筹地”“筹钱”“筹股”“筹业”“筹保”五个层面做好配套工作,保障“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顺利实施。

关 键 词:集体所有制  家庭承包经营制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公平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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