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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搞好“在地统计”
引用本文:许瑾瑾,王数.适应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搞好“在地统计”[J].浙江统计,2004(3):32-33.
作者姓名:许瑾瑾  王数
作者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发展计划局 邮编:315000 (许瑾瑾),宁波市海曙区发展计划局 邮编:315000(王数)
摘    要:一、实行城区在地统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所谓在地统计,是指按照现行县(市)区行政区域,对该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单位,不论行征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均由其所在区县的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行使统计管理职能.从形式上看,就是市属和市属以上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统计报表关系和报送渠道上,由过支直接向市统计局报表改变为向单位所在县(市)区统计局报表,经县(市)区统计局录入汇总后报市统计局;从内容看,其实质是县(市)区统计局依据<统计法>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实施统计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管理,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用区域内在地统计数据全面分析评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这是对现行城区统计管理体制的改革.

关 键 词:城市管理体制  改革  在地统计  统计管理  统计工作  统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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