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应然之“自然”到应然之“我”——试论老子在自我问题上的主张及其理论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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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代云.从应然之“自然”到应然之“我”——试论老子在自我问题上的主张及其理论前提[J].中州学刊,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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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代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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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中原文化研究所 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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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老子》中,“道”不仅是世界本原,还是价值依据.作为价值依据的“道”受“自然”的规范.《老子》中的“自然”,不是实然的描述,而是一种判断、规范,乃是应然之自然.“道”作为最高范畴,受“自然”的规定,“自然”实际上成为价值标尺.由于老子学说本质上属于价值理论,因此老子在自我问题上肯定的不是“形躯我”、“认知我”,也不是“隋意我”,而是“价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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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子 自然 自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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