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与事故责任的辩证关系——基于同一案件两种裁判观点的实践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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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卫.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与事故责任的辩证关系——基于同一案件两种裁判观点的实践反思[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3(3):8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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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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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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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是不同范畴的两个概念,二者的混淆在部分特殊案件赔偿责任划分中会引发公平问题。通过对比甲乙法官的不同观点,并经数据分析,认为当存在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无赔偿能力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已购买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前提下,法官应在裁判规则形成过程中运用法律系统解释,适用公平原则,着力寻找“合适”的赔偿责任人,并打破司法惯例,突破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在承担赔偿责任时的惯例划分模式,充分考量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公益性质,妥善平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期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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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动车交通事故 公平原则 事故责任 赔偿责任 |
收稿时间: | 2017/9/14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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