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刑罚原则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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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亚梅,杨月斌.金融犯罪刑罚原则探究[J].学术交流,2006(12):7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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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亚梅 杨月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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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南通,226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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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金融犯罪司法认定标准及其刑罚设置构想”(05SJB820002)阶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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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时期,由于众多因素的影响,金融犯罪的数量逐渐上升,国家对金融犯罪适用刑事处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金融犯罪的发生。在对金融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处罚的时候,除了应当遵循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罚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外,还应当考虑金融犯罪的特点,遵循谦抑性、适度轻缓、公私权利平等保护、经济性、人本主义等项原则,以确保对金融犯罪定罪量刑的准确、适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金融刑罚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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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犯罪 经济性 人本主义 |
文章编号: | 1000-8284(2006)12-0077-03 |
修稿时间: | 2006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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