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处罚法》“同一违法行为”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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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先雄,高凯.论《行政处罚法》“同一违法行为”的认定[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6):7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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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先雄 高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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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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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基本制度研究”(22ZDB044);;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行政连带责任研究”(CX2023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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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行政处罚法》第29条中“同一违法行为”的认定,实践中存在“构成要件”个数标准与“自然行为”个数标准的分歧。结合《行政处罚法》第29条来看,可以发现“自然行为”标准与“同一违法行为”存在语义冲突、解释标准具有一定恣意性等问题;“构成要件”认定标准存在混淆“评价对象行为数”与“评价结果违法行为数”,且与《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立法目的相背离等弊端。为此,一方面,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拓展“同一违法行为”的内涵,使其与“一行为”内涵等同;另一方面,可以引入行为单数理论,将“一行为”的认定转换为行为单数的区分,并明确除法律有规定外,采“自然行为”个数标准认定“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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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同一违法行为 构成要件标准 自然行为标准 行为单数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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