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莫混淆法律法规条文中的款与项
作者姓名:
林永友
作者单位:
摘 要:
2009年5月4日出版的《中国税务报》第九版《会计与税收差异为“零”,也要进行纳税调整》的业务交流文章中有一段这样的文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关 键 词:
法律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
《中国税务报》
税收差异
业务交流
纳税调整
免税收入
投资收益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