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法律中的主张和否认
作者姓名:葛建平  练柱才
摘    要: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是稍有诉论法律知识的人都知晓的.民事诉论法第六十四条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这一原则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从程序意义上讲,原告对于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第二,、从实体意义上讲原告提供的证据应当满足法官判断法律事实的一般标准.

关 键 词:一般标准  法律事实  判断  法官  提供证据  实体意义  责任  程序意义  含义  民事诉论  法律知识  原则  举证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