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下的企业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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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雷.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下的企业用工[J].金陵瞭望,2010(14):7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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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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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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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年底。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对近万名在公司工作满8年以上的员工提出2008年元旦前主动辞职的要求.并承诺他们辞职后可再与华为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华为的这一举动,主要是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中的条款:劳动者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条件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导致了一些担忧。我们又该怎么去认识和解读《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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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法》 企业用工 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华为公司 用人单位 2007年 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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