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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规定的不足及建议
引用本文:杨济浪,葛建文.我国对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规定的不足及建议[J].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0(7):76-76.
作者姓名:杨济浪  葛建文
作者单位:杨济浪(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葛建文(江西城市学院,江西,南昌,330004) 
摘    要:没有规定管辖权、对外国法院判决缺乏程序公正的要求。仍以互惠作为审查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标准之一这是我国民诉法中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不足,文中对此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立法建议。

关 键 词:外国法院判决  承认和执行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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