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视阈下的侦诉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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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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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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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BFX01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KYCY21-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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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审判为中心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重大改革部署,实现以审判为中心需要厘清侦查与审判、侦查与起诉、起诉与审判三者之间的关系。侦诉审关系的运行机理包括:正当程序是侦诉审权力运行的边界,逆向制约是侦诉审权力控制的方式,诉审分离是侦诉审权力实现的要求。侦诉关系是程序合作与业务引导;侦审关系是职能配合与结构制约;诉审关系是诉讼服务与权力分离。重塑以审判为中心侦诉审关系需要做到:克服侦查中心主义、坚持统一证明标准及差异化证据标准、保障辩护权的有效行使、完善相关刑事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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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审判为中心 侦诉审关系 统一证明标准 差异化证据标准 有效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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