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概念系统,实质上提出了“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自然生产力”、“人口生产力”等生产力的概念,我们确认精神文明是生产力,具体说是精神生产力。当然又不可将精神文明与精神生产力绝对划上等号:第一,精神生产力的表现过程及其结果具有二重性,一是有健康、进步的精神生产及其优良产品,二是有不良的、落后的精神生产及其劣质产品,前者属精神文明内容,后者属精神野蛮内容,从这点上讲,精神生产力的外延比精神文明的外延要宽阔些;第二,精神生产力的表现过程及其结果中的健康进步的精神生产及其优良产品,只是精神文明的前提内容,精神文明还有一个后续内容即对优良精神产品的享用,因为通常掌握的精神文明的基本蕴含是人们精神生产的进步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这点上讲,精神文明的外延比精神生产力的外延要宽阔些。本文还认为绝不能泛用哲学基本问题中的物质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这个尺度来确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它们并非历时性存在而是同时性存在的两种文明果实,它们都是人类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进步的积极的成果,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是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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