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司法鉴定结论在诉讼中的效力——兼对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体制的检讨
引用本文:杨丽.论司法鉴定结论在诉讼中的效力——兼对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体制的检讨[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4):65-69.
作者姓名:杨丽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610017
摘    要:司法鉴定 ,作为一项科学实证活动 ,在诉讼中对案件的裁判结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鉴定结论 ,为侦察行动以及审查、核实其他证据提供着依据和线索 ,为诉讼、审理提供着证据 ,但又必须正确认识鉴定结论产生证据效力的前提和条件 ,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鉴定结论 ,正确看待结论在证明效力上的局限性 ;正确对待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民事责任问题。随着司法鉴定体制的改革 ,要逐步确立由鉴定机构责任向鉴定人责任转变 ,实现以鉴定人责任为主 ,鉴定机构责任为辅的方式 ;要抓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建立和完善与现行诉讼模式相适应的适合中国特色的司法鉴定制度 ,设置“多元化”的管理体制 ,以使鉴定结论更具科学性 ,管理更加规范 ,司法更加公正 ,冤假错案产生的机率更小。

关 键 词:司法鉴定  诉讼  法律效力  多元化
文章编号:1008-8105(2001)04-0065-(05)
修稿时间:2001年4月20日

On Effectiveness of Expert's Identification in Lawsuits
Yang Li.On Effectiveness of Expert''''s Identification in Lawsuits[J].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2001,3(4):65-69.
Authors:Yang Li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