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制度若干问题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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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屈茂辉. 转租制度若干问题研讨[J]. 湖南社会科学, 2002, 0(2): 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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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屈茂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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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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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租赁是市场经济中的普遍现象,其中所发生的转租问题疑难较多,本文拟对此作些研讨,求大家指正。一、转租制度的立法模式转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他人使用获得收益的行为。它与租赁权的转让虽然相似,但性质是不同的。由于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关乎出租人的直接利益,因此,近现代各国民法在规定转租制度时,形成了放任主义、限制主义和区别主义三种基本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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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立法模式 同意转租 自行转租 转租制度 |
Enquiry on some problems concerning the system of transferring and ren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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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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