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违法的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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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吕宝.论刑事违法的独立性[J].理论界,2008(12):8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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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吕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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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广东,广州,510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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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行为-责任”的犯罪论体系中,阻却违法事由属于排除刑事责任的客观情况,违法性不作为一独立的判断层次。德日等国三层次犯罪论体系从整体法秩序的角度,凸显违法性独立的必要意义。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则是建构在主观违法论基础之上,并将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以及正当化事由排除在违法与犯罪成立的研究之外,导致在某些问题上不能提供合理的解说以及刑罚处罚上的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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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范 违法 刑事责任 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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