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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十七条协议”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势力
引用本文:江平.恪守“十七条协议”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势力[J].民族研究,1991(4).
作者姓名:江平
摘    要:四十年前,中央人民政府和原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西藏民族从此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回到祖国大家庭。这是西藏历史发展的伟大转折,是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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