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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的法律规制
作者姓名:刘利平
作者单位:盐城师范学院经济法政学院,江苏盐城224051
摘    要:
我国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和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的不平衡,以及在没有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立法情形下司法机关的先行实践,显示了我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的必要性。我国应借鉴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和司法经验,根据我国国情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制。

关 键 词:违约  精神损害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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