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期权受贿概念与特征的重新解读 |
| |
引用本文: | 杜琪.对期权受贿概念与特征的重新解读[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63-67. |
| |
作者姓名: | 杜琪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期权腐败问题研究" |
| |
摘 要: | 期权受贿是期权腐败在刑法学上的反映,期权腐败是期权受贿在犯罪学上的根源。我国学者关于期权腐败的概念的研究有四种不同的层次。通过对“期权”涵义的再解读,期权腐败包括职前腐败与职后腐败两种情况。通过对期权腐败行为的具体分析认为期权受贿指将要担任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从事该项公务后,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者曾经担任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担任公职或者从事公务期间,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其离职或者结束公务之后向请托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其在主体及客观方面具有显著的特殊性。
|
关 键 词: | 期权 期权受贿 期权腐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