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修改与宪法的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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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璠舆.我国宪法修改与宪法的现代化[J].理论与现代化,2001(1):7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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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璠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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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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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需要不断地修改完善。宪法的修改是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我国于1982年通过的宪法已经历了三次修改,而最近一次修改意义尤为重大: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第一次明确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明确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及改变“反革命活动”这一政治概念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律术语等。这些修改,都使我国宪法更符合实际,推进了宪法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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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修改 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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