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经领导同意提前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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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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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情简介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司机龚某,2011年5月6日晚8时左右,因车辆需更换机油,在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提前收车下班。在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一辆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龚某负次要责任)。其父亲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认定龚某为工伤死亡的申请。争议焦点龚某经单位领导同意提前下班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其死亡性质能否认定为工伤死亡。用人单位认为,龚某违反劳动纪律提前脱岗回家,属非正常上下班范畴,且无证驾驶无照摩托车造成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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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死亡 交通事故伤害 更换机 用人单位 争议焦点 公共交通 劳动关系 工作岗位 立法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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