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距上班时间6小时到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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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情简介某压缩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肖某,家离公司70余公里,平常均是头天晚上到公司睡觉到次日早上接班(公司规定交接班为早上6点)。2011年4月26日23点,肖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前往公司,4月27日零点10分与小型轿车相撞死亡(肖某负此次交通事故次要责任)。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肖某工伤认定申请。争议焦点肖某距离上班时间6个小时到用人单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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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事故死亡 工伤认定申请 次要责任 天然气运输 小型轿车 两轮摩托车 用人单位 争议焦点 道路交通事故 近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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