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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无为而治法律思想初探
引用本文:吕东明.唐初无为而治法律思想初探[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3).
作者姓名:吕东明
摘    要:唐初统治集团是中国历史上非常有作为的一个统治集体。这个集团在法律思想上坚持。“德主刑辅”,而“德”的内容就是“无为而治”.其无为而治的法律思想在理论上表现为少欲少为.强调“君无力则人乐,君多欲则人苦”;在立法上表现为削除繁苛,务求宽简和统一律令,稳定律分;在司法上表现为严格治史,省饼官员,要求官吏各尽其职,守文定罪,皇帝不乱加干涉;同时指出,司法要慎狱恤刑。不可滥杀重刑。唐初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是借鉴历史上的经验和总结历代衰亡教训的结果,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

关 键 词:中国古代史  初唐  法律  德主刑辅  无为而治  简宽  精简  慎狱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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