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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无哀乐”论与魏晋时期艺术本体的独立
引用本文:刘红红.“声无哀乐”论与魏晋时期艺术本体的独立[J].广东社会科学,2011(4):191-195.
作者姓名:刘红红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510630
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庄子思想与魏晋时期中国文艺的自觉"
摘    要:与玄学的中心论题"名教与自然"相联系,嵇康的乐论在探讨音声"有无哀乐"的过程中,不但在批驳儒家"声有哀乐"观念的基础上,否定了礼乐教化的功利主义文艺观,而且深化了对音乐审美本质的认识,提出了"以平和为体"的本质论和"有自然之和"的形式论,以及"导养神气,宣和情志"的功能论,初步构建了审美和超功利的音乐本体论体系,对魏晋时期艺术本体的独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 键 词:声无哀乐  嵇康  艺术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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