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堵贪官“越狱”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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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至美,赵玲瑜.封堵贪官“越狱”路[J].百姓生活,2014(11):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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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至美 赵玲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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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能这边抓进去,那边放出来"贪官们今后想减刑,必须再过一次堂,而过去的习惯是书面审理。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黄少雄因为这个新规,至少还要在狱中多坐5年牢。黄少雄在2011年7月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2014年3月广东省高院网公示的拟减刑名单显示,揭阳监狱提请为其减至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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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书面审理 黄少雄 副部长 暂予监外执行 立功表现 服刑期 重大立功 挪用公款罪 司法腐败 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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