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的司法权与民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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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三奇.浅谈我国的司法权与民意问题[J].决策与信息,2011(1):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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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三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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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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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和谐社会对司法层面的要求在于市民对于司法的认同,而司法认同则需要司法裁判具有可接受性,就此而言,顺应民意的司法应当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受制于诸多因素,民意对于个案的关注可能是失真的,此时的民意诉求与司法取向难免发生冲突。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一问题加以思考和建立必要的制度性保障,以便在维护司法尊严的背景下,使得司法裁判能与民意相吻合;进而和谐司法,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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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权 民意 程序正义 裁判的可接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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